索赔限期回复,败诉拒绝执行,视觉中国“两副面孔”惹争议

连日来,知名摄影师戴建峰因个人原创图片版权问题公开痛斥视觉中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将视觉创作、版权保护以及创作者权益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截至16日15时,视觉中国总市值相较于前一日蒸发超5亿元,跌至115.10亿。16日晚,视觉中国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考虑到当前情况,平台已对戴建峰的照片进行下架处理。

事实上,视觉中国因为版权问题激起众怒已非首次。早在2019年,视觉中国曾因将人类首张黑洞照片以及国旗、国徽等图片标注版权所有,引发网络热议。舆情发酵后,视觉中国紧急下线相关图片并道歉,最终受到罚款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近几年,视觉中国被质疑以打官司为手段促使被诉侵权者与其合作,“碰瓷式”营销模式饱受诟病,直至如今再次陷入舆论中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两副面孔:积极索赔与恶意侵权

据悉,戴建峰是一名星空摄影师,1988年生于中国西部山城重庆。8月15日下午,他在网络发文表示,自己拍的173张照片被视觉中国控诉侵权,并被索赔8万元,这些作品从未和视觉中国进行合作,也没传过他们图库。对此,他公开要求视觉中国给出合理的解释。

戴建峰公布的邮件截图显示,视觉中国提供了两个解决方式,限期8月18日之前回复。其一,双方合作,戴建峰的公司以单价300元的价格购买不低于已使用数量(173张)图片,合作期限为1年。其二,双方和解,戴建峰公司以单张500元的价格支付这173张图片的使用费,共计86500元。

当晚,视觉中国发文表示会妥善处理相关误解,并解释称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视觉中国作为Getty 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涉事图片的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声明中提到的StocktrekImages 和Getty Images为两家国外图库平台。

针对视觉中国的回应,戴建峰明确表示双方没有误会,是视觉中国谎称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侵权。16日,Stocktrek Images 回复媒体称,视觉中国并不拥有戴建峰的这批照片的版权。16日晚,视觉中国相关负责人接受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采访表示,考虑到当前情况,平台已对戴建峰的照片进行下架处理,但从法律条款上说,视觉中国确实有Getty的授权文件。

双方你来我往,相关话题迅速冲上网络热搜,网友纷纷在评论区发表自己的观点,舆论倾向大有“一边倒”的态势,甚至因此招致公众对视觉中国营销模式产生质疑。

8月15日,由中国科学院主管的《中国国家天文》杂志也在戴建峰社交账号评论区透露,“我们也收到过类似电话,诸如美国航天局NASA发布的公版图片都算作他们的版权。”

作为一家以图片版权为核心竞争力的公司,视觉中国在维护他人肖像权方面也未表现出足够尊重。新黄河记者发现,未经明星胡彦斌授权,视觉中国在其网站上配发胡彦斌的图片,2020年10月,胡彦斌因肖像权纠纷将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最终判处视觉中国向其道歉并赔偿23万元。由于拒不执行,2021年10月,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家公司在前几年,已经被全网‘锤’过一次,万万没想到,还是原来的套路,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惯用手段:维权获客、维权创收

视觉中国一头连着创作者,一头连着企业及个人用户。

视觉中国在获取版权内容上占尽优势,其为签约合作创作者提供数字版权交易、数字艺术交易、定制创作等变现服务,与创作者采取分成的合作模式;如果是公司的自有版权内容,则公司无需支付分成。视觉中国成立于2000年6月,目前公司拥有超过2/3的独家或自有内容,提供4亿张图片、3000万条视频和35万首音乐等可销售的各类素材,过去的2022年,净利润为9900万元。

在市场方面,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视觉中国将“可信时间戳”用于数字版权的确权和认证的公司,累计完成了超过50亿次图片版权检测,起诉及申请仲裁的涉及金额高达2300余万元,为定向营销立下“汗马功劳”。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短视频的普及,近两年音视频版权日益成为视觉中国发力的重点。视觉中国在2022年年报中透露,目前图片、视频市场侵权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公司将继续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调解机构、司法机关紧密配合,并通过不断完善版权管理体系,运用技术创新手段,为市场提供版权服务,持续提高公司版权变现以及保护的能力,并且提到要以调解为主。

新黄河记者从裁判文书网随机检索十余起视觉中国以原告身份发起的诉讼案件发现,一部分案件在视觉中国胜诉后主动申请撤诉,一部分案件则在开庭前主动撤诉。这其中涉及到投资、制药、白酒、科技、通信等不同领域的企业。

由此可以推断,视觉中国有不少案件都并非直接判决赔偿,有些起诉有“为将维权变为销售,让被告成为签约客户”之嫌,这也成为视觉中国暴露出的“版权维权营销”主要乱象之一。

新黄河记者就此次图片版权争议事件多次致电视觉中国董事会相关负责人,电话一直未被接听,其一位内部员工则表示不方便评论此事。截至发稿,另一方涉事当事人戴建峰的电话则处于关机状态。

群起反击:有企业发起“视觉中国碰瓷群”

一位资深摄影师针对此次视觉中国维权事件表示,摄影师的原创作品遭视觉中国索赔是一次“小概率事件”,“这次纯粹是李鬼碰到李逵了”,是视觉中国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但是,依靠“侵权投诉”获利的行为,在摄影圈并不鲜见,对视觉中国而言同样不陌生,甚至是主要的盈利来源之一。

新黄河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企业都接到过视觉中国发出的“侵权”通知,甚至有企业发起了“视觉中国碰瓷群”分享“斗争”经验。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视觉中国存在180多条法律诉讼信息,其中大多数为该公司起诉他人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另外,该公司间接全资持股的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均存在1万余条诉讼信息,上述两公司多为原告,大多数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案由排名 图源:天眼查

对此,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永红曾表示,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毋庸置疑是正确的、必要的,但保护知识产权要在权属清晰的情况下进行,当前还存在一些泥沙俱下、鱼目混珠的现象——在强调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过程中,一些法人或自然人利用严格保护的形势,将自身拥有权属的和权利来源不明的作品都纳入自己的资产池,并主张对其享有利益,这至少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甚至部分构成了滥用“权利”。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广良受访时也曾说,视觉中国对其享有权利的图片有收费的权利,对其不享有权利的图片,也应当对社会公众负有一种诚信义务。如果其将没有获得授权的图片声称有收费的权利,则是明显的欺诈行为。

有学界人士表示,权利人以侵权诉讼或诉讼相要挟的方式进行版权运营,以牟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的行为,就可以称其为“版权蟑螂”。随着普通用户接触作品途径的增加、互联网版权监测系统捕捉侵权的概率加大、法定赔偿额度的提高以及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版权蟑螂”实施主体似乎愈发有利可图,著作权滥用的风险急剧上升。“版权蟑螂”看似合法行使著作权,实则与著作权设权目的相悖,侵蚀了公众接触空间,打破了利益平衡边界,构成了权利滥用。

记者:王立奎 编辑:孙菲菲 校对:杨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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