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收定增问询函:要求说明在现阶段就为在研产品布局生产线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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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8月22日公告,对江苏吴中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12亿元,其中用于“江苏吴中医药集团研发及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9亿元、“偿还银行贷款”3亿元。其中“江苏吴中医药集团研发及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额16.68亿元,包括地下车库建设费用9450万元,项目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27.15亿元、年均净利润3.37亿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95%。“江苏吴中医药集团研发及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所取得土地费用较低,约22万元每亩,相关土地出让合同中对亩均税收有明确约定,监管协议明确的测算年度内应实现年度纳税额共计1.70亿元。根据项目效益测算,达产当年应缴增值税2.23亿元,可完成协议中相关纳税约定。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7.51亿元。

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开展相关研发项目的必要性,在现阶段就为在研产品布局生产线的必要性;说明投资地下车库的必要性及投资金额合理性;说明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大额货币资金的用途,同时保持较大规模货币资金和借款的合理性,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均逐年增长的原因;说明公司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挪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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